湖北命名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(qū)(單位)和項目
推動建設讓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
近日,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對武漢市等20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(qū)(單位)和項目予以命名。
據(jù)了解,今年3月起,省委依法治省辦在全省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(chuàng)建活動。經(jīng)自愿申報、初審推薦、第三方評估、人民群眾滿意度測評、實地核查、媒體公示等環(huán)節(jié),評選出武漢市、武漢市江漢區(qū)等10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(qū)(單位)及武漢市(數(shù)字賦能城管執(zhí)法“三項制度”)、老河口市(加快公共法律服務“兩快兩全”建設)等10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。
省委依法治省辦要求,獲得示范命名的地區(qū)(單位)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,認真貫徹落實《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(2021-2025年)》,全面建設職能科學、權(quán)責法定、執(zhí)法嚴明、公開公正、智能高效、廉潔誠信、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,以示范命名為新起點,推動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。
各市、州、縣黨委全面依法治市(州、縣)委員會和省政府各部門,要加強對示范地區(qū)(單位)和項目的宣傳報道、指導監(jiān)督、跟蹤評估、支持保障,充分發(fā)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,推動本地區(qū)(單位)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,為湖北加快“建成支點、走在前列、譜寫新篇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(曾雅青、李月鵬)
編輯:朱習芳
責編:劉??衛(wèi)
審核:敬 冉